2010/09/24 00:07 台灣新生報


 

依照旅館業管理規則,旅館業應該要位於商業區或住宅區,只要合乎申請要件,有了旅館申請登記證,就可以合法經營。可是,觀光 局發現,近來有一些投機客,在某些社區大樓買了高檔的套房,有可能是因為銷售不出去而轉型,以高雄地區來說,因為有很多建案,投資者要將這一類套房出租也 可能會很困難,剛好就利用網路推銷所謂「日租型套房」,變相經營起旅館業。

觀光局近來接獲許多民眾投訴,這些所謂「日租型套房」隱藏 在大廈之中,這種變相的旅館業已經影響及社區住戶的生活與安寧。可是,由於取締違規工作本來就屬於地方政府職權,因此觀光局也只能把這一部分工作轉交縣市 政府來處理。他提及,目前很多社區大樓確實存在這種現象,只是並不是很明顯。由於近年來,國外來台的觀光,或者是國內旅遊活動非常熱絡,很多遊客透過網 路,有可能會誤以為這些套房不錯而去消費,也才會引發一些糾紛。

楊永盛提及,類似這種糾紛並不是觀光局所能一一了解。只是,「日租型套房」 確實已經成為一種新興行業,而或許是因為賺錢,這些業者就組起自救會,要求政府能給予保障。可是,就觀光局的立場,認為不管是旅館或者是民宿,應該是位於 鄉村或者是在郊外,而且這些民宿或者旅館也必定是經過立案申請的程序,每年在消防或者建管方面都要經過安全檢查,有政府單位在後面把關,而反觀這種「日租型套房」卻隱藏在大樓社區當中,每天住宿的人都不一樣,這勢必會潛藏隱憂,因此,觀光局才會呼籲消費者,出門旅遊不要貪小便宜住這種套房,而是要住在合法 登記的民宿或是旅館,會較有保障。

觀光局認為,「日租型套房」是「住宅」,本來就可出租供居住使用,惟如提供不特定旅客以計日或周之住宿及 服務,即涉及經營旅館業範疇。因此民眾外出住宿時,最好查詢交通部觀光局或各縣市政網站資訊,以維護消費安全和權益。

 

 


2010/09/24 09:05 中廣新聞網

觀光局表示:日租型房間沒有「公共安全設施檢查;,也沒有投保公共安全意外責任險。所謂的「租屋」,應該是屋主提供民眾長期租用,並非短期到單日或一週, 日租套房的對象,也並非一般租屋的特定對象,並簽有契約,一旦涉及短期「非特定對象的租用,已經涉及旅館業務的範圍,沒有取得旅館執照,擅自經營的業者, 依法取締可開罰。為了維護公共安全以及保障消費者權益,觀光局已督促地方政府成立專案小組,依法查處,並加強提供旅客合法住宿資訊。民眾不要貪圖省小錢, 增加在外住宿的風險。
 

 


個人感想:
日租型套房的現像"並不明顯",觀光局的官員說的好一口官話。
上網搜尋一下"日租",就可以知道有多熱門了。
現在日組套房早已經在蠶食旅館業了。
那些通過國家考試的優秀人材不去想辦法未雨綢繆,難到又要放任事態不管,到最後才來亡羊補牢嘛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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